“理不直气还壮!江苏泰州女子遭遇失控大狗,骑车女侠怒斥狂犬事件!”

泰州 更新于:2025-09-05 23:43
  • 春荣
    “理不直气还壮!”江苏泰州,一女子骑电动车正常在路上行驶时,突然冲出一只没拴绳的大狗,将女子撞倒在地,造成8级伤残,女子向狗主人索赔时,对方却称:“之前好多车路过都没事,怎么就撞她了”,气的女子将狗主人告上法庭,法院判了!
     
    据抚州发布9月5日消息,女子伤得不轻,落了个8级伤残,按理说狗主人该赔个礼道个歉,结果人家倒好,梗着脖子说“之前多少车路过都没事,咋就她碰上了”,愣是把黑的说成白的。女子气不过,告上法庭,最后法院判了,狗主人赔49万,一分不能少。

    事儿得从女子骑车那天说起。她本身手有残疾,骑车本来就慢,一路上小心翼翼的。谁承想刚拐过弯,一条大狗突然从绿化带里蹿出来,根本没拴绳,速度贼快。女子根本没反应过来,车把一歪就摔在地上,当场疼得动不了。送医一查,肋骨断了三根,脊椎也受了伤,后续还得做康复治疗,前前后后花了十多万。

    可狗主人倒有理了:“我家狗散养惯了,我带它出门多少回都没出过事儿,咋偏巧她就摔了?”在他眼里,狗没错,错的是女子,“要是她骑快点儿,或者躲得快点儿,能撞上吗?”更离谱的是,他拿不出半点儿证据证明女子有过错,全凭一张嘴瞎掰。

    法院审理的时候可不含糊。法官说了,根据《民法典》,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,主人得担责,除非能证明是被撞的人故意招惹或者自己重大过失。这事儿里,狗没拴绳是明摆着的,女子骑得慢又有残疾,根本不存在“没防备”的过错。狗主人作为饲养人,没尽到管理义务,就得赔。

    这事儿在网上也引发了不少讨论。有网友说:“遛狗不拴绳跟开车不踩刹车有啥区别?真出了事还怪别人,脸大得很!”还有位养狗的网友留言:“我自己遛狗从来拴绳,不是怕赔钱,是怕狗伤人,更怕狗被人伤害。这位主人要是早懂这点儿道理,也不至于闹到上法庭。”

    其实类似的纠纷不少见。有人觉得“自家狗不咬人”,可“不咬人”不代表“不伤人”,大狗扑一下、撞一下,老人孩子可能就得躺半年。法律讲“无过错责任”,不是说你没故意,就不用担责。就像开车要系安全带,不是因为你会撞人,是为了万一出事儿能减少伤害;遛狗拴绳同理,不是信不过自家的狗,是对路上所有行人负责。

    最后想说:拴绳不是给狗戴枷锁,是对生命的敬畏;担责不是给自己添麻烦,是对他人的尊重。养宠物是图个乐呵,但这份乐呵,可不能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。

    信息来源:抚州发布 2025年9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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